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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镇严把“三关” 做好农村发展党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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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7-2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唐明富 点击:68 评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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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镇党委以提高农村发展党员质量、改善党员队伍结构为目标,从严把“三关”入手,规范发展党员程序,健全完善培养吸收农村优秀人才入党工作机制,为保持党员队伍先进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提供了有力保障。 把好能力素质关。镇党委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任务,坚持把培养、吸收农村高素质人才入党作为工作重点,着重从有技术、能致富并带领群众致富的农村致富带头人,以及农村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模范人物;有经济头脑、有管理能力、有培养前途的村级非党干部和后备干部;35岁以下、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回乡毕业生、退伍复员军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中的回乡创业人员和企业中的生产技术骨干这四方面优秀人才中发展新党员。 每年年初,镇党委研究确定指导性发展计划,并对各党支部上报的拟发展对象,从年龄、素质、能力等方面逐项进行审查把关。在此基础上,采取指定培养联系人、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其他有关活动等措施,不断强化对入党积极分子和拟发展对象的经常性培养和教育,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特别是围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给他们分担子、压任务,通过实践锻炼,调动他们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增强他们服务群众、带领群众加快发展的实际能力和水平。 把好群众公认关。一方面以提高发展党员民主化程度为着力点,实行“三推一定”制度,即采取全体党员推荐、群众代表推荐、群团组织推荐和村党支部大会研究决定的办法,推荐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和拟发展对象。各村级党组织每年召开一次群众代表和全体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在申请入党人中推荐每年度的入党积极分子,在入党积极分子中推荐拟发展对象人选,从推荐的相对集中的人选中确定初步人选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凡群众推荐低于50%的,不能列为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人选。民主推荐情况和党员大会表决结果,报镇党委备案。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发展党员“三双制”。坚持把关口前移,不论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确定拟发展对象,还是接收新党员,经基层党支部初步研究后,将公示对象的基本情况、个人现实表现、组织考察情况及申请入党时间、被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计划发展时间等有关情况,在公示对象工作、生活的所在地进行张榜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以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反映,接受群众的监督。 由于有群众的广泛参与和监督,全镇新发展党员的公认度明显提升,发展党员质量也明显提高。 把好工作责任关。镇党委把发展党员工作纳入农村党建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并通过建立党委成员发展党员工作联系点制度,健全完善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和党组织书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目标责任网络。与此同时,实行了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对违反发展党员工作规定,利用不正当手段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并追究党组织和责任人的相应责任;对那些害怕发展优秀人才入党挤掉自己位子、连续3年不培养和发展致富能手或致富带头人入党的村党组织书记,进行必要的组织调整;对于3年没有发展新党员的村党支部,不得评为“五好”村级党组织;并把发展党员工作情况作为干部使用和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在此基础上,坚持定期分析排查制度,镇党委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分析形势,排查问题,加强对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指导,确保农村发展党员工作的规范运行。 2010年上半年,全镇共发展农村党员13名,其中年纪轻、素质高、致富和带富能力强的新党员达到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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