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第1号)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建立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促使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经中共楚雄市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拔11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报名条件和资格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要求:
1、楚雄市建设局副局长1名
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土木工程、城市建设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从事城市建设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2、楚雄市交通局副局长1名
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道路、桥梁建设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国家有关交通行业管理的政策法规,有2年以上从事道路、桥梁建设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3、楚雄市教育局副局长1名
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党的教育路线、方针、政策和法规,有较丰富的教学实践经验和2年以上中小学校级领导工作经历。
4、楚雄市规划局副局长1名
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从事城市规划、城市建设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5、楚雄市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1名
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经济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有较扎实的经济理论基础,有2年以上从事经济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6、楚雄市彝药药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1名
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生物、制药、化工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从事药业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7、楚雄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副主席1名
职位要求: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非中共党员,有文学创作方面特长,在文学创作领域有一定造诣或成果。
8、楚雄经济开发区经济贸易发展局副局长1名
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经济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较为扎实的经济管理知识,熟悉经济贸易和对外经济贸易合作等方面知识和政策业务,有2年以上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9、楚雄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1名
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2年以上从事城市建设、城市规划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10、楚雄经济开发区招商局副局长1名
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熟悉国家招商引资、经济合作等方面的法规政策,有2年以上从事招商相关岗位工作经历。
11、楚雄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
职位要求: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金融和财会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有项目计划、投资分析与控制、招投标、项目建设与管理工作经验,熟悉现代企业经营,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
(二)报名条件和资格:报考者应担任科员职务满1年以上(2009年6月30日以前任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也应具备与之相当的资格。
二、公开选拔的工作步骤
(一)发布公告。通过媒体发布公告,公布公开选拔职位、报名条件、程序和方法等。
(二)报名与资格初审。报名时间从2010年7月21日开始至7月31日截止。每个报名人员仅限报考一个职位,报名时须填写《云南省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在云南网上下载)一式二份,并提供以下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2)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报名者可直接到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干部科)现场报名或通过网络报名。网络报名的,可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登记表、照片和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通过电子邮件、邮寄或传真到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如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的,须将报名所需材料复印件扫描成图片文件(JPG)格式进行传送。
通过网络、邮寄和传真报名的报考人员,在领取准考证时必须将所需材料原件带到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复核。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报名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三)公开推荐。8月5日前,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初审通过人选进行公开推荐,确定参加笔试初步人选。楚雄州范围内的人选,由市公选领导小组派出推荐组进行实地推荐。楚雄州范围外的人选,经笔试面试后,由市公选领导小组派出推荐组进行实地推荐。
(四)资格复审。8月10日前,市委组织部对笔试初步人选进行证件查验、资格审查,并向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
根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一般不低于10:1。凡获准参加笔试的人数不足10人的职位,该职位不再进行公开选拔,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
(五)笔试。笔试按照省公选办的安排于8月下旬统一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以《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为依据,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照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并在媒体公布。
(六)面试。面试定于9月下旬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突出检测应试者解决岗位工作中实际问题的履职能力。
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各占50%加权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并通知本人。
根据应试者的综合成绩,按照考察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考察前对考察人选进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有体检不合格的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并在新闻媒体公告。
(七)组织考察。由市公选领导小组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进行量化评分,并根据考试综合成绩和考察分别占40%和60%的权重比例,提出该职位人选的排名顺序。
(八)讨论决定。根据考试、考察情况和具体职位要求,由市委组织部研究提出各职位的拟任人选建议名单,报市委常委会议研究任用。
根据中央《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集体讨论认为无合适人选的,该职位可以空缺。
(九)任前公示。按规定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
(十)办理任职手续。公示后,对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或聘任手续,并在新闻媒体公布选拔结果。
委任干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间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非委任制干部,任职满一年后仍需进行考核,胜任者继续任职;不胜任的,按原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报名地点:云南省楚雄市委组织部(楚雄市鹿城镇复兴巷40号)
邮 编:675000
电话(传真):0878-3126164
监督举报电话:0878-12380
电子邮箱地址:cxsgxb@126.com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楚雄市公选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楚雄市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