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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选人用人“潜规则” 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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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7-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龚力 点击:207 评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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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选人用人“潜规则” 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力 楚雄市城市管理局党委书记 龚力
当前,作为执政党来说,采取科学的方式培养和选拔一支优秀的执政骨干队伍,既是一个重要职责,也是一种重要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但是,一个时期以来,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特别是少数部门和单位,选人用人上存在的与现行组织人事工作规章制度相背离的“潜规则”呈现蔓延之势。这个“潜规则”我们通常定义为是一种看不见的、没有明文规定的,潜伏于正式的显性文本规则之下,大家往往心照不宣,以某种合法形式出现、被默认的、存在并渗透于选人用人全过程,实际上支配着选人用人者的选人用人全过程。选人用人的“潜规则”,严重的违背了党的干部路线和组织原则,败坏了选人用人风气,正派干部意见很大,人民群众深恶痛绝,是干部选任用中的一种严重不正之风,必须坚决加以铲除。 一、用人“潜规则”的常见表现 (一)论资排辈。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论资排辈”是人所皆知、心知肚明的一条不成文的用人“潜规则”。具体表现为,在干部提拔使用上,不是论能力、看水平、凭实绩,而是论资历、看年限、排辈分,根据资历深浅、任职先后、辈分大小,决定干部的提拔使用。在“论资排辈”这种“潜规则”的影响下,用人比资历、提拔熬年头,任用干部“不看功劳看苦劳,不论能力论资历”。 (二)任人唯“亲”。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是我们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原则。然而,在用人“潜规则”的影响下,任人唯贤变成了任人唯“亲”。结果出现在领导身边选人,选领导身边的人;选用与领导走得近、关系铁的人;选用领导干部的子女等亲属。这也就是群众讥讽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表达对这一现象既强烈不满又无可奈何的心境。 (三)跑官要官。“不跑不送,原地不动;只跑不送,平级调动;又跑又送,提拔重用。”这是一度流传的对跑官要官的最形象的写照。一些人为了谋求个人的升迁、岗位的变动,不是把心思用在工作上,而是把精力用在跑官要官上,以感情投资为名,行谋求官职之实。在“跑官要官”的“潜规则”的影响下,投机钻营者往往得利,老实本分者常常吃亏。 (四)买官卖官。“买官卖官”的实质是权钱交易,它是用人“潜规则”中最恶劣的表现。一些手握用人权的领导干部,把手中的权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的工具,暗中卖官;一些投机钻营者信奉“有钱能使鬼推磨”、“有投资必有回报”的“潜规则”,把经济领域中的投入产出原则,运用到干部选拔领域,用金钱贿赂领导,买得一官半职。近年来,买官卖官案时有发生,说明买官卖官已成为一个不容忽视的“潜规则”。 (五)拉票贿选。“群众公认”是干部选拔任用的一个原则。民主推荐是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干部任用条例》规定,考察对象的确定,必须经过民主推荐,从获得多数人认可的人选中产生。因此,民主推荐中的得票多少,成为干部是否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依据。于是,每逢换届选举或集中提拔调整干部之际,总有那么一些人心思格外“活跃”,打起拉票贿选的主意。他们有的四处联络,挖空心思,不择手段,以各种方式到处拉票;有的甚至送钱送物,明目张胆搞贿选。 (六)任人唯上。由于民主集中制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落实,在一些地方、部门,“党管干部”变成了“党委书记管干部”,集体讨论决定流于形式,用谁不用谁,实际上是党委书记说了算。在“任人唯上”的“潜规则”影响下,一些地方、部门的组织人事部门任用干部,主要看领导脸色行事,或按照领导的意图选拔任用干部,组织意图变成了领导意图,党委任用干部变成了党委书记任用干部,组织人事部门只不过走走程序而已。 二、用人“潜规则”的主要危害 “潜规则”是对“显规则”的挑战、破坏和侵害。“潜规则”本质就是一种腐败。跑什么?送什么?谁在送?谁在接受送?这些潜规则之下,所掩盖的干部选拔任用的腐败,权钱交易的腐败,特权的腐败,这些,谁不心知肚明?“潜规则”会失去民心,贻误事业,败坏党风。那么,用人“潜规则”有哪些主要危害呢? (一)破坏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力,败坏了选人用人风气。用什么样的人,不用什么样的人,体现用人导向,关乎党风民意,关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公信度和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而用人“潜规则”,尽管表现各异,但都践踏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原则,败坏了选人用人风气,损害和破坏了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古人云:“用得正人,为善者皆劝;误用恶人,不善者竞进。”如果让用人“潜规则”盛行,得利的是少数投机钻营者,伤害的则是一大批老实正派、廉洁奉公的干部。这种状况,不仅对事业发展不利,而且会严重涣散党的干部队伍,严重败坏党风政风,危及党的执政基础的稳固。 (二)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破坏了党群干群关系。干部选拔任用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党群干群关系。用人“潜规则”的滋生和蔓延,严重违背了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原则纪律,使符合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的“显规则”受到冲击,成为“聋子的耳朵--摆设”,遭致广大正派干部的不满,群众也因此对党的干部工作乃至先进性产生怀疑,因而使党和政府的形象和威信受到严重损害。 (三)导致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用人“潜规则”实际上是权力的异化,它使公权变成了私权,使权为民所用变成了权为私用或权为小集团所用。“潜规则”如同一个巨大的漩涡和黑洞,使得许多党员干部尽管情不由衷,却只能身陷其中,难以自拔。在用人“潜规则”的影响下,一些原本正派的干部也随波逐流,加入了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的行列中,使用人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得不到抵制和遏制。这种用人“潜规则”,滋生和助长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三、打破“潜规则”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力 党的十七大以来,中央着眼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要求,出台了一系列新制度、新举措。今年3月,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中央组织部同步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办法(试行)》、《地方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并接受民主评议办法(试行)》、《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办法(试行)》。这4项监督制度的出台,对于打破选人用人“潜规则”,增强选人用人公信力提供了制度保障。为此我们要坚决做好几项工作,一是坚持民主、公开,增强干部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让选人用人权在阳光下运行。二是实行竞争、择优,让优秀干部脱颖而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三是健全用人制度,用制度和机制遏制用人"潜规则",提高干部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满意度。制度建设更具有稳定性、长期性。四是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营造"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的良好风气。五是加大查处力度,打击歪风邪气,坚决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总之,只要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深刻认识用人“潜规则”带来的严重危害,态度坚决、旗帜鲜明地狠刹跑官要官、拉票贿选、买官卖官等用人上的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切实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监督,不让“潜规则”有生存的空间;加强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检查,防止“潜规则”的滋生、蔓延。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给投机钻营者可乘之机,不使权钱交易者心存侥幸,用铁的纪律保障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的贯彻和落实,就能够打破“潜规则”,增强选人用人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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