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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实第一责任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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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0-7-8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张之政 点击:307 评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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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实第一责任 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中共楚雄州委常委、楚雄市委书记 张之政 (2010年7月)
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近日,中央办公厅和中组部出台的“四项干部监督制度”,构筑了事前报告、事后评议、离任检查、违规失责追究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体系。“四项干部监督制度”是一道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紧箍咒”,也是遏制用人腐败的一套制度“组合拳”。县市区委书记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担负着干部选拔任用和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第一责任。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如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谈几点思考。 一、着力加强政治环境建设,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政治环境好坏, 选什么人、用什么人、怎样选人用人,具有很强的导向作用,是牵动全局、关系长远的大事。一是要树立正确用人导向。要牢固树立注重品行、科学发展、崇尚实干、重视基层、鼓励创新、群众公认的用人导向,真正把那些政治靠得住、工作有本事、作风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来。通过正确的用人导向,褒奖开拓创新的干部,支持一身正气的干部,鼓励踏实干事的干部,鞭策不思进取的干部,约束投机钻营的干部,惩处贪污腐败的干部。二是要优化干事创业环境。要大力营造作风优良、办事高效的政务环境和公平诚信、鼓励创新的社会环境,让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干事创业的人受到重用,让不想干事、不会干事的人失去市场,激励干部迎着风浪干事业,冒着风险抓机遇,开拓进取求突破,进一步迸发出干部队伍的活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三是要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要建立和完善大分工大合作机制,切实加强班子之间、干部之间的团结,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处理好分工负责与集体领导的关系,做到分工不分家、分工不分神、分工不分力,充分发挥集体的智慧和才干,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营造心齐气顺的健康工作氛围。四是要坚决治理不正之风。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坚决查处和惩治乱议论、乱猜测、乱编造、乱告状等各种干扰和破坏社会稳定的行为,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努力营造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氛围,切实维护社会的安定和谐。 二、着力构建开放选人用人机制,加大竞争性选拔力度。在干部工作实践中,我们发现,只有抓住关键环节,着力构建开放式选人用人机制,不断扩大民主,才能实现好中择优、优中选强、优胜劣汰,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一是要建立定期分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制度。县市委常委会、组织部部务会至少半年一次对科级领导班子整体运行状况和科级领导干部现实表现进行定期分析,每年内与科级干部普遍谈话不少于一次,及时了解干部心声,掌握干部思想,筑牢班子和干部调整配备的工作基础。二是要规范干部初始提名。建立县市委全委会提名、组织部门提名、领导干部个人提名、基层党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等灵活多样、互为补充的初始提名方式。建立空缺职位预告、县市委全委会“两推一述”提名、提名举荐干部署名公开等制度,规范干部提名程序,扩大干部工作信息公开,建立科学规范的干部任用提名制度,使干部任用初始提名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进一步扩大选人视野、拓宽识人渠道,及时发现优秀人才。三是要改进推荐考察方法。在干部推荐、测评中,科学合理设置参与民主推荐人员范围,既保证参与人员的广泛性,又注重参与人员的关联度、知情度。设置写票间,营造宽松的写票环境,安排充裕的写票时间,使推荐人选更能充分体现广大干部群众的真实意愿,测评结果更能全面反映出干部的真实情况。采取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实绩分析、个别座谈、综合评价、家访等办法,进一步扩大考察范围、丰富考察手段,加强综合评价,把干部的推荐得票、考察结果与其一贯表现、年度考核以及周围群众和服务对象的评价意见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的水平。四是要拓宽干部选任方式。要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力度,定期拿出一定数量的科级领导职位面向县市内或县市外进行公开招考,提高公开选拔干部在干部中的比例,增强选人用人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扩大选人视野,激发干部队伍活力。 三、着力完善决策任用机制,扩大干部工作民主。决策过程是干部考察结果的运用过程,是决定干部能否提拔任用的关键环节,决策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整个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水平,也是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用人导向的“风向标”。一是要完善县市委全委会票决制。对新提任的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一律实行全委会无记名投票表决制度,根据表决结果选任干部。对一些重要岗位,安排2个以上预备人选,实行差额上会讨论表决。二是要建立讨论决定干部党委(党组)书记末位发言制度。要进一步完善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的规则和程序,加强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在讨论决定干部时,党委(党组)成员发言后,副书记、书记再发言,避免先入为主,防止主官意志代替组织决定。三是要建立县市委任免干部票决制。县市常委会讨论决定干部也应逐步实行票决制,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使每位常委都能够真正表达自己的意愿。四是要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核查清楚的,不上会讨论;在讨论干部任用时,讨论意见分歧较大的,应当暂缓表决。 四、着力强化后备干部培养,搭建年轻干部成长平台。育才是用才的基础,系统化的育才机制是促进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保证。要推行“双培双推双考双赛”制度,通过理论培养和工作实践培养、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理论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演讲比赛和才艺比赛,加强科级后备干部培养选拔,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和制度化。一是开展理论培养和工作实践培养。实施“年轻干部培养行动计划”,扎实抓好科级干部培训班、新提拔干部培训班、年轻干部培训班等各类培训班,鼓励干部积极参加自学考试、党校等学历教育,认真做好上级组织的各类干部调训工作。建立来自基层一线的党政干部培养链,选派年纪较轻、政治和业务素质较强、有培养和发展潜力的优秀年轻干部任乡镇长(局长)助理、到上级部门或发达地区顶岗、到农村担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到重点项目和信访等工作任务重矛盾多的部门轮岗,在实践中锻炼才能、增长才干。二是实行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坚持年度推优,建立后备干部定期推荐选拔制度和近期可提拔使用干部定期推荐制度,结合年度干部考核工作,由乡镇、部门定期推荐近期可提拔使用的优秀干部和后备干部人选,储备一批政治素质较好、领导能力较强、群众公认、结构比例合理、数量充足的后备干部。三是组织理论考核和工作业绩考核。实行干部教育培训积分制,坚持干部晋升资格考试制度,凡新提拔一律参加任前党内政策法规考试,考试不合格的补考,补考仍不合格的取消任职。把实绩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坚持考察预告制、任前公示制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干部实绩公示制。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对新提拔属试用职位的领导干部,一律实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期。试用满半年和一年分别进行一次履职考察,群众测评不过关、考核不称职者的延长试用期或取消任职,确保任用干部德才兼备,群众公认。四是举行演讲比赛和才艺比赛。结合干部培训,在理论考试的基础上,安排组织人事干部和党性强、经验丰富的领导干部当任考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办法,安排参训人员进行演讲和才艺展示,在“赛场相马”中让优秀干部脱颖而出,并根据需要或提拔使用。 五、着力创新干部管理方法,完善干部监督体系。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的出台,是遏制用人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保证。贯彻四项干部监督制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重点在领导干部,关键在一把手,主要责任也在一把手。一是要带头贯彻落实四项干部监督制度。作为县市书记,要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履行职责,坚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检查,当好表率,带头贯彻落实好四项干部监督制度,组织带领各级领导班子和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四项监督制度。二是要制定配套制度。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积极探索创新,制定贯彻实施四项监督制度的具体操作办法和有关配套制度,建立完善干部提名考察任免责任追究、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干部谈话诫勉、“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着力增强干部监督制度的系统性。三是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开通12380干部监督举报电话和组织部长邮箱、干部监督信箱,及时受理群众对干部工作中违纪问题的举报。充分发挥权力机构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两代表一委员”的监督作用,让群众帮助组织部门了解掌握干部平时情况,构建快速高效的监督运行机制。四是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实行“上级评、同级评、下级评、群众评”的“四评”考核制度和末位问责制度,对考核结果进行综合量化,努力考准评实干部。建立干部能下机制,加大治庸治懒力度,定期开展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对失掉公信力、不称职、不胜任、乱作为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让其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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